中国贪官腐败的15个雷人理由!荒诞又可恨 2
2014-12-11

其三:受贿“体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 堪称最时髦的腐败理由。潼南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新生承认收受“礼金”、“奖金”,但他辩称:“我没有受贿动机,所履行的是正常职务行为,是为了发展经济,体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


其四:贪污是“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堪称最动听的腐败理由。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微机接口实验室原负责人徐晶贪污公款90馀万元,其中30万元则给她在国外读书的女儿支付学费,徐晶表示:“我觉得,这也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



其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堪称最炫目的腐败理由。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馀斌共计受贿 22.5万元,他认为自己尽管收受钱财,但用于了帮助下属乡镇、企业、学校,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是一种非常规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在“杀富济贫”。



其六:“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穿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堪称最无知的腐败理由。广东省汕头市原副市长马红妹,开始只是报销自家买水果、面包、鸡蛋、油、米之类的的发票,以致发展到将几十万的公款占为已有。其逻辑是“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穿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


第七:拒收贿赂怕伤害“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堪称最婉转的腐败理由。甘肃省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对受贿辩称:“他在我办公室里谈完事后放下5万元就走,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我岂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

责编: Lisa

上一篇: 善的契约精神永恒存在!

下一篇: 美惊现狗头人身怪物 “长尖耳巨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