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发文挺习 定性三大案为对抗习中央事件
2016-11-18

 


中共辽宁省委书记李希日前在党媒上发文支持“习核心”,并定性湖南衡阳、四川南充及辽宁贿选案为对抗习中央的事件。此前有消息称,李希是问鼎“十九大”政治局的大热人选之一。

11月16日出版的2016年第22期《求是》杂志刊发了李希撰写的题为《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的文章。文章强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文章称,近年来中央先后查处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都是“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表现”,是“对党的集中统一的挑战”,特别是辽宁拉票贿选案数百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其惨痛教训必须深刻反思。

近期曝光的辽宁贿选风波,涉及该省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在内的多次选举,以及此前的辽宁省委常委选举等。其中,牵涉最广并引起中央高层震怒的是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的全国人大代表选举。

据官媒报道,该会议选出的102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有45人因涉及拉票贿选。而当时投票的619名辽宁省第12届人大代表中,有523人涉及贿选,占比高达84%。

9月13日,中共人大常委会确定辽宁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9月17日,辽宁省人大通报,454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涉贿选案,被罢免或辞职。其中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案,已不足半数,致人大常委会无法召开。

据陆媒披露,中共内部通报显示,卷入贿选案的辽宁省级官员多达30余人。

辽宁贿选案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定性为中共建政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的重大案件。

辽宁官场是中共江派的一大窝点。江派李长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王珉、陈政高等“辽宁帮”官员曾先后盘踞在辽宁。

9月下旬有海外中文媒体的评论文章称,辽宁“一把手”李希在上任前一年进入辽宁官场时的安排,被认为就肩负了整顿辽宁官场的使命。

李希被视为习近平的亲信,2014年从上海市委副书记调任辽宁,次年5月接替王珉任辽宁省委书记。此后,李希配合习近平当局先后拿下4名“老虎”,包括辽宁省前省委书记王珉,辽宁省人大副主任王阳,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副主任郑玉焯,他们也都涉及贿选。

11月初成立的中共六中全会宣讲团25名成员中,李希是唯一来自地方的官员。有港媒分析,明年“十九大”问鼎政治局的习阵营人马中,李希是大热人选之一。

南充、衡阳贿选案背景

南充贿选案源于2011年10月召开的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会前,时任南充市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人民币,通过拉票行贿当选市委常委。

2014年下半年起四川省委对南充拉票贿选案展开调查,对477名涉案人员作出处理。杨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2年底到2013年初,在湖南衡阳市差额选举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案件。据报道,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其中,“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调查的有466人。

2013年12月,贿选案发生期间曾任衡阳市委书记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落马。次年8月,童名谦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报导,习近平曾多次点名批衡阳和南充贿选案。如在今年1月的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说,衡阳破坏选举案与南充拉票贿选案性质极为恶劣,是对中共“制度的挑战”;要坚决查处这些案件,实施严厉问责等。 
    来源: 庄正明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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