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着名媒体人高瑜上周五被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判刑七年。本周二,高瑜在看守所见到了辩护律师莫少平和尚宝军。莫少平表示,上诉程序已经启动,其当事人坚称自己无罪,已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上周五(4月17日),独立媒体人高瑜被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七年。
本周二下午,其委托的律师莫少平和尚宝军到看守所见到了高瑜,莫少平在会见后告诉本台:“第一,高瑜已经正式通过看守所提交了上诉书。因为看守所有所限制,不允许高瑜写很多,所以高瑜提出的上诉实际上就是一句话,她不服一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在证据丶定罪,以及量刑方面,都亵渎了公正司法的原则。她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那就完全是空谈。”
莫少平认为,看守所没有权力限制高瑜写上诉材料的内容及字数.
“上诉人写上诉状,有什么理由都可以写,看守所无权限制当事人写上诉书的所谓字数丶措辞,你是没有权力去限制的。”
法院判决书指,高瑜是在曾经担任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智囊的姚监复手中,取得中共中央办公厅“九号文件”。高瑜在明知文件是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将该文件电子版发送给境外明镜新闻出版集团创办人何频,触犯法律。不过,高瑜否认向何频提供过“九号文件”,何频曾通过律师表明,在明镜集团刊登的(那份)文件并非来自高瑜。
莫少平说:“第二,高瑜对一审判决的看法,除了上诉状里面的,高瑜原话的意思是,我经历过不公正的,无耻的判决,但是这次不公正,无耻的判决,还是出乎她的意料。第三,在三中院第二次申请延期的时候,批准延期的决定,实际上都是律师告知高瑜的,高瑜是不知道的,但第二次延期是告知高瑜的,后来补了一个通知给高瑜。实际上按照法律程序都应该通知被告人,但没有通知。高瑜在得知这些信息的时候,写了一份关于延期的意见,给法院及律师,但是法院没有告知律师。”
从去年高瑜被秘密抓捕,到被羁押审讯,案件移送检察院丶法院。高瑜案处处暴露中国各级司法机关,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案,包括法院多次延长审限。
莫少平律师披露,其当事人一度想绝食抗争.
“高瑜跟我们讲,她准备绝药丶绝食,但是在看守所一再劝阻的情况下,当然很快开庭宣判了。最后她没有成功绝食丶绝药。但她当时已经表明态度,你再这么无限期关押,我要绝食。”
莫少平说,高瑜感谢外界的关注,也坚持自己无罪,请亲朋好友放心.
“她说,我一定会抗争到底,也会好好保重我的身体,多看些书。六年之后与朋友再相见。最后她感谢亲朋好友,国际社会以及媒体对她的关心,向他们表示感谢。还问候了丁子霖丶鲍彤,特别问候他们。”
高瑜的上诉书到北京高级法院之后,该案进入二审程序,辩护律师将等高院确定二审法官之后,提交辩护意见书。
高瑜的弟弟表示,控方始终拿不出确凿的事实.
“所谓高瑜的供述大部分是无罪供述,刚被抓进去审问的十个小时,以及后来高瑜的儿子获释以后高瑜的供述,都是无罪供述,仅中间抓她的儿子期间有一段是有罪供述,他们书记员记录中说,你要好好交代,这样(供述)不行,对你最亲密的人都会怎么样,原话我记不住,网上有。”
不过,当局多份含诱供高瑜的笔录,并未作为举证材料出现在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