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七名学生被判“分裂国家”罪
2014-12-08

中央民族大学七名学生因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分别被判处三到八年有期徒刑。

其中伊力哈木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伊力哈木案的辩护律师之一刘晓原在社交媒体推特上发文称:伊力哈木“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中的七个成员,除了判三年有期徒刑的那个,其他几个算不上是轻判。

乌鲁木齐中院在周一(8日)下午作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他们积极参与伊力哈木的分裂国家犯罪活动,构成分裂国家罪,分别判处三至八年有期徒刑。其中判八年的一人,判七年的两人,判三年的一人。还有三人的具体刑期不知, 可能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

该案11月2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内作了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就在这七名学生被判刑的同一天,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判处参与乌鲁木齐火车站和公园北街袭击案的八人死刑,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今年5月起,中国当局宣布在新疆地区进行为期一年的打击恐怖分子“专项行动”。

“行动”实施数月以来,已有数百名涉嫌“恐怖分子”被判刑,其中数十人死刑。
    责编: Lily

    上一篇: 【雨伞运动第72日】法庭正式颁禁令 主要占领区金钟或周三清场  

    下一篇: 外媒称:周永康“泄露国家机密”将面临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