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解读连载]  文王教育子女的第六堂课

文王教育子女的第六堂课
为而弗争 王者弗争、利而不害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六三爻【文王说】:我姬昌要想能够继承先辈们的德业,必须做到正直而勤勉,才能逢凶化吉,只要暂且顺从帝乙王,虽然不会有成就,(但也不会有杀身之祸,君子应当学会隐忍,暂且委曲求全,伺机讨伐。)
象曰【周公说】:父亲(文王)继承安享先辈们的德业,暂且顺从帝乙王可获吉祥。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注6),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四爻【文王说】:争讼失败,(我姬昌伐商失败后,意识到自己的鲁莽),后来,又顺应天道,即刻听命于帝乙王(纣王之父,文丁之子),(为帝乙王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被帝乙王册封为西伯侯,并把自己的两个胞妹嫁给我,商王室和姬氏家族也因此而化解了矛盾,因为我为了顺应天道而)改变了当时的初衷(即由反抗转为归顺),而获得了几十年安定和吉祥的生活。

象曰【周公说】:父亲(文王)又回来听命于帝乙王,改变了策略(由针锋相对变为归顺立功),获得了几十年安定的生活,是因为父亲顺应天道,才不会继续犯过失。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爻【文王说】:人们在遇到矛盾时,在争讼中能够保持公正,就会化解矛盾,从而把坏事变成好事。
象曰【周公说】:人们在遇到矛盾时,在争讼中能够保持公正,就会化解矛盾,从而把坏事变成好事,是因为保持了中正的君子之德(中则兼听不偏,正则审断合理)。

上九:或锡(注7)之鞶(注8)带,终朝三褫(注9)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九爻【文王说】:我姬昌对因诉讼成功的人曾经赐给鞶带和官职,但又一天三次收回命令,因为我认为,靠诉讼获取官禄的行为不值得提倡。

象曰【周公说】:凭借诉讼而得到官禄,不值得人们尊重。(争讼之事即使成功了也没有什么光彩,不值得提倡。)
(没有诉讼的社会才是安定祥和的社会,文王不提倡诉讼,这也为子孙后来的执政奠定了理论基础,在他的孙子周成王和重孙周康王执政期间,开创了历史上的太平盛世“成康之治”,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天下四十年不用刑狱。)
【文王寓意】:
文王为武王讲述王者弗争,利而不害的道理。文王年轻时为报杀父之仇(纣王的祖父文丁王杀死了文王的父亲公季),起兵伐商(纣王的父亲帝乙王),大败而归,文王逃走,其追随者受到了严惩,文王追悔此事,认为自己年轻气盛,鲁莽行事才导致此灾。
文王暗示,自己被奸臣陷害,被暴虐的纣王囚禁,虽然感到无比冤屈、痛苦,但儿子们绝不可因此而鲁莽行事,小不忍则乱大谋,以免招来杀身之祸,伐纣建周大业应从长计议,王者需要具备大忍之心和不争不辩、处变不惊的定力。

注释:
注6:渝:改变。即:就,从。
注7:锡:通“赐”。
注8:鞶(读“盘”)带:皮绶带,地位、等级、权力、荣耀的象征。
注9:褫(读“尺”):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