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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可否介绍一下归化入籍?
答:符合条件的人经过美国移民局和联邦法院申请,通过面试和宣誓成为美国公民,这个程序叫做“归化入籍”。归化入籍者不论在美国还是回到母国,他(她)都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
尽管一个人持有绿卡,可以无限期的在美国居住,但它并不保证持有人在美国与公民一样享有政治、经济和其它社会福利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指:选举与被选举担任公职的权利,也就是一般人们说的投票权;领取各种联邦或州政府各种福利补助的权利;可尽早为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美国;美国与世界其它许多国家有免签证的协议,持美国护照到其它国家旅游、从事商务较为方便等。同时履行的义务包括宣誓效忠美国;遵守并拥戴美国宪法;战时征召;担任陪审团;纳税等。
申请归化的条件:申请人必需年满18岁;有良好品格;获准在美国永久居留;已在美国连续居留五年(若是美国公民的配偶、则可以在与该公民结婚三年后,申请入籍);在这段五年的期间内,申请人必需真正住在美国境内达三十个月以上,如果申请人离境超过一年以上者,这段期间应从回美国之日重新算起;需了解(读写)简单的英文字句;了解美国历史与政治制度,坚信美国的宪法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