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击“巨虎”上调入罪门槛 郭令或面临重判
2016-04-19


中共两高院日前公布,将贪污受贿入罪门槛的5千元(人民币,下同)上调到3万元;同时明确规定判终身监禁者不得减刑或假释。习近平加大对中共贪官判刑力度,不给日益增多的笼子里老虎群任何希望。

据陆媒报导,中共两高院(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18日联合发布贪污受贿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将“数额较大”的标准由1997年刑法确定的5千元调高至3万元,“数额巨大”标准定为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则为300万元以上,并明确规定贪污受贿300万元以上,可判处立即执行死刑,若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按照“两高”对终身监禁作出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明确解释,早前被判无期徒刑的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等一大批贪腐高官,须将牢底坐穿。有陆媒指近年至少有12名中共官员被判“死缓”减为无期。

针对至今尚未宣判的中共两大老虎郭伯雄和令计划,报道指以此二人在贪污受贿上的严重程度,很可能将面临死缓判决,加裁终身监禁也有相当可能。

据中共最高法刑二庭庭长裴显鼎介绍,据统计,从2013年到2015年法院共受理一审贪污贿赂案件8万1千8百件,审结6万9千件,生效判决人数7万3千多人。
    来源: 吕楠 责编: Kitt

    上一篇: 现代官场版“狐假虎威”上演 郭文贵背后“真虎”浮现

    下一篇: 与江泽民子孙关系密切 知名台商公司遭查封


    相关新闻

    一周点击排行
    过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