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产妇(中)及其丈夫、母亲、公婆一家五口人全部被传唤为证人,他们9日抱着出生才20天的宝宝上庭,刘龙珠为这家人的代表律师。
在月子中心风波中被没收中国护照的月嫂、孕妇、产妇及其家人等11人,9日上午在位于河滨县的联邦法院出庭,表示愿意在菲比宝宝月子中心(USA Happy Baby, Inc)一案中作证。虽然执法机构已将护照交还给他们,但法官要求他们不得离境,也不能和月子中心的人讨论本案内容。
本案上午10时30分开始,被传唤的11名证人提前两个半小时就到达法院,包括两名孕妇、一名产妇、三名年轻男子、两名月嫂、三名孕产妇的家长。其中一家人还将出生仅20天的宝宝一同带到法庭。还有两位证人理应与这11人一同出庭,但不知何故没有现身。
当天到场的只有一位公辩律师帕拉达(Oswald Parada),他告诉所有人,“今日庭审有媒体旁听,请不要与外人有任何交流”。开庭前,11位证人中的五人与律师刘龙珠达成一致,聘请他作法律代表。另六人则暂时由帕拉达代表,他们可以10日再致电询被分派到的公辩律师是谁。法院请了三位中英文法庭翻译,其中两位是华人,一人是中文流利的美国人。
联邦法官布瑞斯陶(David Bristow)表示,这11人都是证人(material witness),不是被告。鉴于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身分证明,他们可以拿回护照,但需要留在美国,以便随时回来作证。
布瑞斯陶要求证人不要与月子中心的刘姓、董姓业主以及任何工作人员接触,除非是涉及衣食住行和医疗等必要服务。此外,他还要求证人找美国人为其担保,或10天内交纳5000元现金作为保释金。
布瑞斯陶表示,月子中心的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骚扰、恐吓证人,不能将证人从住处赶走,且仍需要履行义务,继续提供衣食住行等服务。若月子中心的人违反了上述条例,证人应立刻告知其代表律师。但若证人违规与月子中心接触,不仅有可能5000元保释金被没收,还会立即被逮捕,甚至成为起诉对象,就罪后被关入监狱。
11位证人被法官逐一询问是否明白需遵守的规则以及违规后果,所有人都给与肯定答复。
为另两家涉案月子中心优孕(You Win)及星星(Star Baby)作证的月嫂、孕产妇及其家人定于10日和11日在位于圣塔安娜的联邦法院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