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骗局多 专家解读自保原则

11月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简称SEC)在南佛罗里达州地方法院对“投资移民资产管理公司”( EB5 Asset Manager, LLC)及其所有人钟琳(Lin Zhong, 又名Lily Zhong)提起诉讼。SEC表示,钟琳自2011年起用了她控制的数个公司,以申请EB-5项目为名,骗取了至少17名投资者850万美元。

钟琳告诉投资者,他们的资金通过EB-5计划投资到房地产开发上,所有投资将保留在托管帐户,直到他们的EB-5签证申请得到政府批准。但是实际上她动用了这些款项为自己购买了一艘17万5000美元的游艇、一辆10万美元的奔驰S-550、一辆5万5000美元的宝马休旅车、及佛罗里达州和麻萨诸塞州的两处房产。

虽然SEC已开始冻结钟琳的资产,受骗的投资者不太可能收回所有的资金。更糟的是,他们的绿卡申请得从新排队。这是今年6月以来,第四宗被SEC起诉投资移民违规的相关案件。投资移民法案被沦为诈财工具,但是众多的中国民众为了更好的生活环境仍然对移民美国趋之若鹜。如何保护自己不受诈骗呢?

资深投资专家麦慧琪畅谈:选择EB-5项目,是降低风险保障移民申请的第一步

纽约财富规划集团的执行长麦慧琪女士表示,“现在,申请EB-5普遍出现的问题是行业错位。”她表示,EB-5是投资移民。所以,申请的步骤是:第一,投资;第二,移民。因为国家之间的法律、环境的差异,申请者在投资或移民上,都需要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以顺利完成申请步骤。

“现在普遍出现的现象是移民仲介或移民律师推荐项目。他们的专业是移民,是法律,而非投资。因此,申请者在投资项目的风险性,是没有专业的意见做指导。所以,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可能就大,致使申请者得不到临时绿卡,或正式绿卡。”

麦女士比喻,结婚通常需要买房子。结婚需要婚姻介绍所,找到合适的对象;之后,需要房产仲介,介绍合适的房产。而现在,移民的仲介或律师介绍投资项目,就像房产仲介介绍结婚对象,未必找到合适的人选。因为专业不对头。

移民仲介或移民律师推荐项目的现象,忽略了第一步,直接走入第二步。第一步的基础没有打得扎实,第二步做得再好,也可能因为投资的不顺利,导致移民申请的失败。

三权分立的调查

麦慧琪表示,因为现在普遍EB-5的投资者选择非直接性的投资项目,所以投资项目过程中有三大主体:区域中心、项目的运营方和移民律师。三者应该是独立的,不是一间公司,如“三权分立”,互相制约。区域中心和移民律师,分别监督项目运营方的某一方面,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然而,现在出现的情况是,区域中心和项目的运营方是同一家公司,更有甚者,区域中心、项目的运营方和移民律师是同一家公司的。投资资金被挪用、乱用时,投资者还蒙在鼓里。很多的EB-5投资者被欺骗的原因在此。

而专业的投资人士作为独立的第四方,帮助投资者在考察项目风险时,第一步就是调查区域中心、项目的运营方和移民律师是否是独立运营的。投资者就有了一份保障。

评估风险

麦慧琪介绍,受聘的投资专业人士除了调查区域中心、项目的运营方和移民律师之间的关系,还会为EB-5的申请者做“商业尽职调查”,研究项目的风险性: “EB-5的申请者需要调查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和银行调查贷款项目与风险投资者调查投资项目基本一致的。”

她举例分析,现在EB-5的热门投资项目是地产。第一,地产所在城市的差异。如:中国人热选的加州。2008年,加州的地产价格下沉50%,之后又迅速上升。价格跳动像坐过山车的上下波动。有一定的风险。底特律的城市目前有好转,由于治安、商业环境等因素,一个破产城市的整体经济实力何时平稳恢复?风险难以预计、评估。纽约的地产在2008后,下滑了10%-20%,接着很快的基本恢复了以前的水平。价格水平线比较平稳,风险相对较小。第二,建筑商的差异。评估一位建筑商的风险水平,要研究他的财务实力、经验、开发项目的资金结构。

如:开发项目的资金结构,如果EB-5的融资是60%,开发商出资20%,其他融资20%。可能EB-5的融资只有30%,项目无法正常开展,风险性就大。第三,地产种类不同。如:办公室、住宅、混合式建筑等。开发项目所在地对地产种类的需求量的差异,也可造成风险差异的原因之一。

“所以,专业把关,第一步的投资专员做风险分析,第二步的移民律师把握申请过程,互相搭配,搭配周全,缺一不可。健全这两步骤,EB-5申请者才可降低风险,比较容易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