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瑞典拆迁看中国“拆迁市长”
文 / 茉莉英国BBC的纪录片《中国市长》《The Chinese Mayor》,讲述大同前市长耿彦波在大同拆迁修城墙的故事。此片在中国被禁播,瑞典电视台却买来转播了好几次。我了解了导演的拍片意图,读到一些翻墙看此片的中国观众的网上反应,也读到瑞典观众对“中国市长”的批评与指责。
令人惊奇的是:一位在中国人眼中大刀阔斧致力于城市建设的“好市长”,在瑞典人看来他全都做错了,而且错得不可原谅。一个瑞典观众看了该纪录片后,在网上发表了一句冷峻的评语:“中国离民主还很遥远!”
恰好,此时瑞典正在迁移该国最北的一个城市──基律纳(Kiruna)。同样是非常棘手的城市拆迁,在专制国家里,被拆迁人的权利遭到漠视并被剥夺,而在民主国家里的被拆迁人权利受到极大的尊重。笔者因此想要比较一下,二种不同制度下的拆迁,展现出怎样不同的理念与操作程序。
中瑞观众对耿市长评价二极
《中国市长》获得2015年圣丹斯电影节世界纪录片竞赛单元评委会近距离接触奖,还出席了日舞电影节。制片人赵琦对记者谈到他拍摄此片并到海外展映的目的,说:“尽管目前中国查办很多贪官,但不代表整个中国政府官员都是腐败的,也有真正为百姓做事的好官。”他认为海外观众不太了解中国,大部分透过新闻看到的都是“负面消息”,会对中国产生偏见。制片人希望能通过该纪录片给世界呈现出真实的中国人生活面貌。
耿彦波所做的事情,被一些中国文人赞誉为“前无古人”。2008年,耿彦波担任大同市市长,上任不久便大胆宣布了一项辉煌的计画:在有着1600年文明的大同市,推行耗资上百亿元的古城保护工程,将古城内所有的现代建筑都搬迁出去,以恢复传统的城市格局。
耿彦波本人则是一副典型的中国传统“清官”形象。他穿一双落满灰尘的旧皮鞋,亲自到工地探查;他任劳任怨工作不顾家,以致妻子到会场吵闹;他亲自处理下层官僚导致的种种问题。
就在耿彦波的宏伟计画不断推进时,2013年2月,上级突然来了一纸调令,把耿彦波调到太原任市长去了。
尽管备受人民的敬仰与爱戴,“好市长”耿彦波在离开大同时留下的却是一个烂摊子。首先是他拆迁了50万人的居民房,其中不乏居无定所、倾家荡产的上访户;其次是大同耗资上百亿的造城工程烂尾,有些地方形同“鬼域”;再次,是他为大同留下30亿美元(上百亿人民币)的债务。
纪录片一开头,就出现一片硝烟滚滚如战场般的拆迁工地。50万大同人世代居住的数千栋房屋,一下子就哗啦啦地给拆掉了。中国官员雷厉风行的强势作风,把生性谨慎的瑞典人吓坏了。一个看完纪录片的瑞典朋友对我反复念叨说:“这是hemskt!”(可怕的)
一切都让瑞典人匪夷所思,他们因此向我提出不少问题:“谁给耿彦波这么大的权力拆掉50万人的房子?”“这样拆迁城市,有没有专家论证其必要性,有没有征求人民意见?”“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居民没有安置好住房?市长考虑过拆迁可能遇到的风险吗?”“市长太太怎么能够到工作场所吵闹呢?她丈夫的问题,应该在自己家里处理。”
中国人一般不会提出瑞典人这样的问题,因为中国官员的传统是“为民父母”,而民主的瑞典则是“民为父母”。中国老百姓没有基本的公民权利,只能将自己与城市的命运寄托于一、二位清官。他们被耿彦波拆城修墙计画所描绘的美好前景所吸引,相信这位市长会“爱民如子”、造福一方。由于耿市长在大同人心中的形象无比魁伟,因此少有人去深究其作法的合理性。
在民主的瑞典,一个城市是否应该拆迁?怎么拆迁?只有市民才是决定这一切的主人。因为人民是当家作主的“父母”,市长只是“公仆”而已。因此,耿市长那种“兵贵神速”的强拆强迁作风,在瑞典人看来是不可以容忍的“羞耻”(我的朋友玛格丽达语)。
为什么耿市长的作为会被瑞典人视为“羞耻”?这是由瑞典人的价值观决定的。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指出:“正义是一个社会的首要价值”。西方的“程序正义”原则源自古老的自然正义法则,是对公正行使权力的最低限度的程序要求。耿市长所做出的公共事务决策,在瑞典人看来没有依照“程序正义”的原则,因此大错特错。
“程序正义原则”里有一个核心思想,即:“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影响之前都要被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