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华律师法律专栏  再谈移民期间子女超龄问题

刘汝华律师法律专栏

再谈移民期间子女超龄问题

龚女士在2001年12月为自己在中国江西的妹妹一家三口人递交了移民申请, 当时妹妹的儿子只有13岁而已。在2014年上半年, 龚女士接到了美国国家签证中心的来信, 要求龚女士的妹妹和妹夫交签证费, 但龚女士妹妹的儿子则没有接到该通知,理由是这个孩子已经超龄, 因为他去年已经24周岁了。

在2014年年底,龚女士的妹妹和妹夫接到了了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的面谈通知,面谈时间为今年的一月下旬。 龚女士的妹妹非常希望自己儿子能够和父母一起移民美国, 但不知广州美领馆是否可以通融。本律师因为是龚女士的代表律师, 因此通过电子邮件和美领馆联系, 讲清情况, 要求美领馆对龚女士妹妹的儿子超龄一事再斟酌一番,尽量做出合理的决定。 不出两天, 美领馆即通知本律师,他们会和龚女士的妹妹联系,好让她的儿子做好签证的准备。


其实,目前有不少类似龚女士妹妹的儿子超龄问题的移民案件正在广州等待安排问话。广州美领馆的政策的是: 如果没有安排问话时间,他们一般不会讨论子女的超龄问题。 但如果他们安排了面谈时间,有超龄子女问题的当事人或他们的代表律师应该立刻和美领馆联系,要求美领馆对超龄子女问题再做审核,在很多情况下,这些超龄子女都有机会和自己的父母一起移民美国。

(刘汝华律师楼的联系方式:136-18 39 Avenue, Ste. 1006, Flushing, NY 11354; 电话: (718) 353-8629; (917) 570-8547;电子邮件信箱:frankliulaw@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