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法轮功 台湾爱国同心会登报道歉
【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长期在台湾101大楼等景点暴力滋事、辱骂法轮功的爱国同心会长周庆峻及其成员,4月28日经台湾最高法院判决,必须向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及前理事长张清溪公开道歉、赔偿新台币二十万元(约6,449美金),并移除网页上的诽谤文字。人权律师指出这是中共打手因其诽谤法轮功之犯行被司法判决确定向法轮功团体登报道歉的首例。据海外明慧网报导,爱国同心会会长周庆峻及其成员日前因公然侮辱诽谤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及会长张清溪教授遭刑事起诉。2015年4月25日,台湾《中国时报》及《联合报》两大报刊的A7版上,左下角四分之一版面的位置,醒目的印有周庆峻向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及张清溪的道歉启事,对先前污蔑法轮大法学会,以及会长张清溪表示严正致歉。
据悉,爱国同心会成立于1993年,组织成员经常采取暴力行为支持中共立场,对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及法轮功学员不断的干扰、骚扰、抹黑,台湾警察不时会收到民众的相关投诉。因此,爱国同心会被外界形容为“中共在台打手”。
而被判罚的周庆峻,是1970年代从广东偷渡到香港的大陆人,后来到台湾并入籍。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前理事长张清溪表示,这是台湾社会正确的示范,让台湾社会正确认识到真正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张清溪强调:“言论自由不包括禁止别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也不包括谩骂、丑化或禁止别人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