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移民对豁免应该都不会陌生。许多移民因为犯罪、欺骗移民局或者在美国非法滞留而受到处罚:不得再次入境美国。根据法律,符合特定条件的非法移民可以通过申请豁免来免除处罚,进而申请绿卡。在申请豁免时,美国移民局通常会要求申请人证明其离开会对其公民身份或者永久居民身份的家人造成极度的困难 (Extreme Hardship)。但是移民局从未对“什么是极度困难”做出过解释,每个移民官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审理,有时候类似的情况,幸运的人得到了豁免,不幸运的人就被残忍的拒绝在门外。
为了改变这样不公平的现状,国土安全部秘书长Jeh Johnson 指令美国移民局负责人Leon Rodriguez 攥写草案解释移民官做决定时会考虑的因素。他们表明,该草案同时旨在扩大“极度困难”的范围,让更多的非法移民能够获得豁免。目前,此份草案已在USICS网上颁布接受大家的评论,大家可在2015年11月23日前前往评论,移民局将考虑大家的意见修改草案。
我私以为这次移民局真的是希望让更多的移民能够获得豁免。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我就将带领大家看草案中详细规定的一些措施,相信大家也就会赞同我的观点了。
1、 在考虑极度困难时,移民官应该将各个因素一起考虑而不是要求每一个因素都到达极度困难的程度。假设小明非法入境后与公民小红结婚3年,育有一女,小明与小红各自有工作。小明可以告诉移民局他离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