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我递交政治庇护申请后,我的孩子超过了21岁,我还可以为他/她申请绿卡吗?
根据2002年8月6日签订的儿童身份保护法(the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只要您的子女是在您提出者政治庇护申请时没有超过21岁,她/他就有权利成为您政治庇护申请的衍生受益人(derivative). 值得注意的是,在您提出的申请的时候,您的子女必须小于21岁并未婚. 提出申请的时间具体是指您提交I-589表格的时间,以USCIS收到您申请的时间为准.
只要您在I-589申请表格上递交了您的孩子的信息, 您可以时候追加您的孩子为衍生受益人.USCIS不要求您一开始在I-589上就将您的孩子列为衍生受益人. 只要您在最初的I-589表格上列出了您的孩子, 并且在提交申请时,您的孩子小于21岁并未婚, 您可以在USCIS对你的政治庇护申请作出最后的决定前追加您的未婚孩子(即便现在已经大于21岁)为衍生受益人.
政治庇护申请一般需要多久?
根据美国移民及国籍法(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的208(d)(5)条款:1997年4月1日之后提交的政治庇护申请,移民局应该在收到申请的45天内为申请人安排面谈,在收到申请 的180天之内做出判决,除非有特别的例外情况发生。
因为政治庇护的案件过多,移民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