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法案”受阻 恐无法生效
2019-12-12

纽约上州Rensselaer县的地区机动车管理局的办事员梅洛拉(Frank Merola(左)和前纽约州参议员Kathy Marchione。(纽约州参议院网站) 


【看中国讯】州长库默在今年6月分签署了一项“绿灯法案”,旨在允许纽约州的非法移民可以办理驾照,此项法案将于12月14日开始生效。但在此期间,两个地方郡车管局的工作人员对法案提出了反对意见。第一个案子被一个联邦法院驳回。对于第二个案子,司法部在本周提出质疑, 称纽约州的“绿灯法案”在“法律上存疑”。

伊利郡的民主党职员柯恩斯(Michey Kearns)认为,纽约州的“绿灯法案”与联邦政府关于驾照办理的法律相矛盾,所以今年6月他就把州长、总检察长和车辆管理厅厅长告上法庭。但是上个月这个案子被一个联邦法官驳回,称原告“没有证明他被新法伤害”。

上个月,又有纽约上州Rensselaer县的地区机动车管理局的办事员梅洛拉(Frank Merola)拒绝执行绿灯法案,还是按照原来的法规办事,也就是说如果申请者没有社会安全号及其他证明文件,他就不给办理驾照。

12月6日,联邦司法部终于发表声明,对此法案表示关注。

《纽约邮报》援引司法部的三个律师给奥伯尼联邦法庭的一份备忘录说:“法案的披露限制范围广泛,似乎目的就是在于挫败联邦对移民法的执法,而且,联邦注意到这里有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这个法案是不是和联邦法相矛盾。”

司法部的律师在这封支持拒绝执行绿灯法案的原告的文件中还说,“如果没有一个法庭命令或者由宪法第三条法官签署的手令的话,这个法案明确禁止将(申请人的)纪录与信息披露给移民局——而且将ICE(海关执法局)和CBP(海关和边境保卫局)的名字特别提出来。”

确实,纽约州的绿灯法案要求,DMV禁止询问申请者的移民身分,禁止与联邦共享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包括社安号、电话号、出生地等,除非有法官要求。

原告梅洛拉认为,联邦法凌驾于州法和地方法之上;但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却说联邦移民法是“违宪”的,而且认为原告“没有资格”提起诉讼,联邦法院应给予以驳回。

梅洛拉对《纽约邮报》表示,这次司法部的表态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game changer),“希望我们能在14日之前阻止它(绿灯法案)。”

对于司法部的备忘录,总检察长办公室并未给予评论。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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