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通过“安乐死”法案
2019-04-02


新泽西州议会于3月25日通过一个酝酿了七年的立法,允许绝症患者在医生的协助下合法自杀。一旦经过墨菲州长签署,新州将继华盛顿特区、加利福尼亚州、科罗拉多州、俄勒冈州、佛蒙特州、夏威夷州和华盛顿州成为美国第八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地区。在法案通过议会后,墨菲已对媒体表示:“我期盼将这项立法签署成为法律。”

该命名为《医疗援助绝症患者死亡》“The Medical Aid In Dying For The Terminally Ill Act”的法案由民主党州议员约翰‧伯慈杰利(John J. Burzichelli)在2018年1月9日提出,授权给“合格的绝症患者,在适当的措施保护下,获得患者可自我服用的药物,以得到人道和有尊严的死亡。”

“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患者已经可以通过吗啡的魔力帮助死亡。在给了暗示后(a wink and a nod),人们已经可以得到它,”伯慈杰利对《费城每日新闻》说,但补充说“有些人希望有另一种选择,并掌握控制权。”

该法案建立在20年前俄勒冈州首先颁布的法律的基础上,允许经过两位医生证实生命只有六个月以下的患者请求医生开一个致命的药物处方。请求的患者必须神志清楚,而且需要自己服用药物。患者不可假手他人死亡。医生可以拒绝开处方,但必须同意把患者的病历转交给接手的医生。而任何想要胁迫患者自杀的人都将面临刑事起诉。

一个在2015年举行的罗格斯 - 伊格尔顿民意调查显示,超过60%的新州居民支持这种形式的安乐死。不过有些医生和宗教组织反对这个概念。一部分人认为这做法不符合医生宣誓挽救生命的誓言。也有人担心它会鼓励自杀或被家庭成员滥用,以寻求减轻自己的照顾责任;一些残疾人也基于这些理由反对这项措施。

新州Gibbsboro圣安德鲁使徒教会的牧师路易斯‧马鲁奇(Louis A. Marucci)在《天主教先驱报》发表文章谴责这项法案,说:“许多没有患绝症的人也会死亡,包括那些能够通过适当的医疗过上长寿和富裕生活的人。协助自杀反映了对残疾人,严重疾病和老年人的偏见,促成一种氛围,让人认为消灭生命比亲情照顾他们的健康问题更可取。”

两位共和党州议员,克里斯多夫‧迪菲利浦斯(Christopher DePhillips)和塞利娜‧蒂玛索(Serena DiMaso)致函给墨菲州长,敦促他否决该法案,或利用他的权力迫使立法机关增加更多的保护,如要求医生在场监督患者对致命药物的使用。

迪菲利浦斯还认为这六个月存活期的估计是很不精准的。他引用自己父亲的经历:他父亲的癌症诊断只能活6周,但却活了五年。

“医生甚至不想发表这些意见,”他对这些存活期表示,“很多时候,他们充其量只是一种有根据的猜测。这就是症结所在,整个法案的基础建立在这些意见上。”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Hen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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