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闻| "绿卡通过新决议,难度增加”大家勿上当!
2016-02-04

近日流传着一篇“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一项绿卡新决议”信息,小编也陆续收到网友的询问文章的真实度,特发此文以示公告!

内容表示绿卡持有人不得离境超过3个月,移民律师表示,这是网络假新闻,绿卡持有者离境期限仍为6个月,大家不要上当。

现在是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也造就了许多网络媒体没有经过求证,不负责任的转载各类假新闻

移民律师徐俊良表示,犹记得几年前就有人拿着类似网络新闻去求证,其实根据现行法律,绿卡持有人离境未超过6个月,仍被认为有继续在美国居住的意愿,入境时通常不会因为离境时间太长,而遭到移民官刁难。

一些资讯网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联邦通过新决议,保有绿卡难度增加”的新闻,发布时间为“2月2日”,内容表示,绿卡持有者不能离境超过3个月,否则入境绿卡将被吊销。

甚至遣返;另外政治庇护获得绿卡的民众不能返回原居住国,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查证,这一则所谓“新决议”的信息,在2013年12月已经由阿波罗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发布,文章内容一模一样。

但时隔数年,2016年2月2日却被别的网络媒体称为“新决议”再度发布出来,不仅又一次误导了读者,也将假新闻再一次散播到华人社区。

网络新闻常令人真假难辨,律师表示,如果是移民类的新决议施行,新闻一定会完整陈述“美国移民局于联邦公告”

下面是假新闻内容:

联邦通过新决议,保有绿卡难度增加

持有美国绿卡的永久居民注意了,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一项决议。决议内容如下:

第一 绿卡持有者离境从原来可以在原居住国停留时间六个月缩短为3个月。

假的!绿卡可以在美国以外的地区停留180天,也就是6个月,如果申请回美证,可以延期1年以上。

第二 无论以何种政治庇护申请到的绿卡的永久居民均不得返回原居住国,否则美国政府将视为以欺骗政府方式获得绿卡,并将追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刑事责任。

假的!家人回去是没有问题的,特出情况下申请也可以回去的,庇护绿卡,主申请人回去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第三 美国联邦政府授权给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国土安全部)下属的机构包括移民局丶海关(Customs)丶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可以在旅客入境时检查绿卡持有者的身份和有无违反美国联邦关于旅客出境超过三个月的新法规,一旦发现将立刻拘押吊销绿卡遣返回国。

假的!根本没有的事情,不要相信!

许多长住美国的民众,可能感觉持有绿卡和拥有美国公民身份差别不大。

实际上,持有绿卡者依美国法律规定仍是“外国人”,“你要来我家,我不一定要让你来”。

持绿卡最长可离境多久,规定是离境超过一年者需事先申请I-131回美证,即俗称的“白皮书”。超过六个月者需以报税纪录等证明自己有居住在美国的意愿。所以事实上究竟可离境多久,并没有明确规定,但移民官权力大,说不准入境就不准入境,即使申请了回美证丶证明有居住意愿丶即使出境不到三个月,移民官都有权决定不让入境,甚至当场没收绿卡。

移民官可以没收绿卡,但没有权利取消绿卡持有人的永久居留权,绿卡在海关被没收,并不代表失去永久居留权,而是进入“取消永久居留权递解程序”,失去居留权与否,需留待移民法庭决定。

在海关遭到盘问,面临“要自动放弃绿卡或进入递解程序”的二选一困境时,建议无意在美国居住者,比较简单的方式是自动放弃居留权,但递解程序往往长达数个月丶甚至半年,其间本人不得出境美国,对无意居住在美国的民众十分伤脑筋。有意在美国居住但被不当刁难的民众,只要心平气和等待,法院通常都会做出合理决定。

另外政治庇护绿卡,即便犯罪也不会遣返的。

引述移民官的发言内容,并且给予决议开始实施的具体时间等,对于网络媒体信手拈来的转载内容,民众不应听信。
    来源: 法拉盛同城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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