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英政要美精英 支持诉江
2015-07-22
【看中国记者陈怡妙纽约报导】7月,《看中国》记者采访加英政要和美国人权系的教授,关于最近全球的“诉江泽民”大潮的看法。

5月底,中国最新推出“有案必立”的政策后,全球以法轮功学员为主体开展“诉江”的大潮。据明慧网披露,据不完全统计,至7月20日为止,已有八万多人向大陆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而江泽民因为迫害法轮功,在此之前,已经在海外十八个国家和地区被起诉。

罪证明显 有利中国

柯克教授(PhD. Kirk C. Allison)是明尼苏达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人权和卫生项目主任。他分析:根据1948 年 12 月 9 日《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任何蓄意下列行为消灭,全部或部分,一个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如:
(一)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二)造成严重身体或精神伤害该团体的成员
(三)故意造成对生命的计算带来的全部或部分的物理破坏该集团的条件
(四)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强制施行办法
(五)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组。

而中国前领导江泽民下达对法轮功学员的种族灭绝政策明确,各种人证、物证都明显指向犯罪事实。所以,2009年西班牙法庭对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发出逮捕令,还有罗干(“610办公室”主任负责铲除法轮功的)、薄熙来、贾庆林(政治局排名第四,退休于2012年)和吴官正(中纪委书记)。2014年2月10日,西班牙国家法院向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李鹏等人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涉嫌在西藏犯了反人类罪。显然,控告江泽民或其他任何人的涉及种族灭绝罪的法律行动,可以在海外诉讼。
在江泽民的指令下,就算不是种族灭绝而判决的中国人,包括基督徒、藏人、维吾尔人、或其他人,被酷刑,虐待,拘留期间死亡,非法扣押等等。最近,甚至发现杀戮,酷刑,活摘器官(交叉一般移植,执行经济),是可恶的(罪行)。(这些罪行)也可以控诉的。


柯克教授谈,酷刑,虐待和致死是江泽民(发布)政策的一个直接后果,该事实已经被国际公认了,例如在欧洲议会决议在2013年,议员们投票通过了一项紧急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体摘取良心犯、以及宗教信仰和少数族裔团体器官的行为

柯克教授赞扬“诉江”者的勇气,现在(中国人)在检察院(检察官办公室)的投诉,这也是证明申请者的要求,他们对于他们的伤害讨公道,不再能为自己说话的人(说话)。他们拥有巨大决心和勇气。

问及法轮功学员、其他宗教捍卫人权的普世价值, 柯克教授认为,如果普世价值(这比单纯的东西得到普遍重视不同)的认可和尊重是很好,普世价值也可以在事后通过推进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也包括在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当前(诉江)运动在中国这个特定的背景和进展情况,这有利于整个中国社会的。

暴政被控 欲多了解

英国的欧洲议员吉瑞德贝谭先生(Gerard Batten)得知中国在陆内最新的“诉江”大潮,表示虽然不知道更多具体的情况,但共产暴政,人人皆知。欲以后了解更多的信息。

诉江必成 罪名明确

前加国司法部长、国会议员考特勒(Irwin Cotler)认为,“最终这些(控告江泽民)案子将会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成功,无论是在控告的侵害人权还是其他的方面。”考特勒特别声明,法办江泽民时,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必明确的定罪,不能用一些类似贪污等的罪行,模糊、掩盖。
    来源: 陈怡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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