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院判处记者高瑜有期徒刑七年
2015-04-17
现年71岁的中国大陆记者高瑜周五成为不到一年内第三名被判入狱的对中国共产党提出批评的高龄人士。这再次表明,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共政府对异见人士的容忍度降低。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周五上午在经过认证的社交媒体帐号上发布公告称,该院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进行了审判,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

高瑜的律师莫少平表示,法院指控高瑜2013年向海外中文媒体泄露中国共产党内部文件。这份被称为“九号文件”的文件通报了共产党面临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

在大陆官方电视台去年5月份播放的一段视频中,高瑜对上述指控认罪并进行了道歉,但之后她翻供,称当时是在警方逮捕她儿子的情况下被迫做出的供述。莫少平称,尽管高瑜翻供,此次认罪成为了检方对她定罪的主要依据。
    责编: 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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