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最苦与最乐
2020-02-20


梁启超(1873年2月23日~1929年1月19日),字卓如、宏猷、任甫,别号任公、饮冰室主人,广东省新会县潮居都茶坑乡人,清朝末年、民国初年的杰出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社会活动家、新法学家、书法家、词汇发明家及中国近代著名的国学大师。

梁启超在青年时期曾经与老师康有为合作进行戊戌变法,事败后出逃日本,在海外推动君主立宪。辛亥革命后一度入袁世凯政府先后担任司法总长、币制局长等职务,之后对袁世凯称帝不满,与蔡锷密谋发动护国运动倒袁。还有对张勋复辟等进行严词抨击,以及一度加入段祺瑞政府担任财政总长兼任盐务总署督办。 

人生什么事最苦呢?贫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著一种未了的责任。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份(不多作份外希望),虽然失意不苦;老、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生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他;纵然不见他的面,睡里梦里,都像有他的影子来缠著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是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凡属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带著苦痛往坟墓里去。这种苦痛却比不得普通的贫困老死,可以达观排解得来。所以我说人生没有苦痛便罢,若有苦痛,当然没有比这个加重的了。

翻过来看,什么事最快乐呢?自然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古语说得好:“如释重负”;俗语亦说是:“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人到这个时候,那种轻松愉快,直是不可以言语形容。责任越重大,负责的日子越久长,到责任完了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快乐还要加几倍哩!大抵天下事从苦中得来的乐才算真乐。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一种趣味。却是不尽责任,受良心责备,这些苦都是自己找来的。一翻过去,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快乐之权,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说“无入而不自得”,正是这种作用。

然则为什么孟子又说“君子有终身之忧”呢?因为越是圣贤豪杰,他负的责任越是重大;而且他常要把这种种责任来揽在身上,肩头的担子从没有放下的时节。曾子还说哩:“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不亦远乎?”那仁人志士的忧民忧国,那诸圣诸佛的悲天悯人,虽说他是一辈子感受苦痛,也都可以。但是他日日在那里尽责任,便日日在那里得苦中真乐,所以他到底还是乐,不是苦呀!

有人说:“既然这苦是从负责任而生的,我若是将责任卸却,岂不是就永远没有苦了吗?”这却不然,责任是要解除了才没有,并不是卸了就没有。人生若能永远像两三岁小孩,本来没有责任,那就本来没有苦。到了长成,责任自然压在你的肩头上,如何能躲?不过有大小的分别罢了。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快乐。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远不能解除了。

——初登于1922年8月12日《时事新报.学灯》,后选入《梁启超全集》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上一篇:    预言中的大瘟疫  

    下一篇: 建国史话(六):扩大殖民地:南方